在「超少子化對策基本法」的規限下,少年少女們在16歲後便會失去自由戀愛的權利,政府會基於國民的遺傳因子資料強制指定他們的結婚對象,並且會保證兩人之間的契合度,而大家都欣然接受這種「幸福」。然而在那個情竇初開的年紀,青梅竹馬和政府配對之間,這樣的三角關係,該如何取捨呢?